高頻脫水篩使用條件
(1)振動加速度不過20g(g:9.8m/s重力加速度 )。
(2)環境溫度不過40℃(若過40℃應降低功率使用)。
(3)海拔不過1000米,若越過1000米但不過4000米,則每增高100米,其溫升限值應降低0.5℃。
(4)電源:三相380V,頻率50Hz。
(5)工作方式:SI(連續)。
(6)定子繞組溫升值(電阻法)不過80K。
(7)軸承的容許溫度(溫度計法)應不過95℃。
(8)主機工作電流不過電機上的數據,否則降低激振力使用。
(9)使用環境應無導電粉塵、易燃、易爆及腐蝕性氣體。
高頻脫水篩安裝:
振動電機底腳螺栓孔于低腳螺栓的配合應緊密。低腳螺栓要牢固可靠,需要止逆螺母或彈簧墊圈等鎖緊,以防止松動。
激振力調整:
每臺電機兩端偏心塊所需要激振力刻度線隊正軸頭刻線。
操作使用:
兩臺電機須同步反向運轉,否則調換相序。
電機累計運行100小時以內,每隔24小時,對緊固件(螺栓)重新緊固一次,運行100小時止,應后增強緊固一遍。經常打開觀察口,觀察和清楚篩上殘留異物。